新奥门31999关于关于做好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22〕97号)、《新奥门31999关于印发《新奥门31999研究生奖助规定》的通知》(中大研院〔2022〕35号)以及我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细则》(海洋〔2020〕16号),学院(含南海资源开发与保护协同创新中心)开展2022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学年动态评审对象是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及非在职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对象不含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录取类别为在职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计划”除外)硕士研究生。
二、评审要求
(一)评审原则
1.按照《新奥门31999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参评研究生2021学年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实现动态调整,能上能下。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经导师及各团队审核推荐后由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本单位的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研究生院复核各培养单位初评结果,提交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2.严格按照我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细则》执行。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在团队层面进行,各等级奖助金名额由委员会商定并划分至各团队,由团队决定各等级奖助金名额的具体分配方案。
(二)评审条件
1.研究生奖助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6)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助手或医学临床学科的住院医师工作任务。
2. 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评学年当年的研究生奖助金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3)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6)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7)导师及培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三)名额分配原则
研究生各年级奖助金总名额保持不变,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在团队层面进行,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根据当前各团队奖助名额及硕博连读申请情况划分至各团队进行评审。
(四)评审流程
1.硕士研究生填写《新奥门319992022学年度研究生奖助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经导师签名后(团队负责人暂不签名),于2022年9月8日下午18:00前送至珠海校区海琴3号A206-F新奥门31999学工办。
2.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4.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天。
三、其他事项
1.请仔细研读通知,按照要求操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发送邮件、提交纸版资料和在系统提交资料以及没有提交完整资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2.按时注册的获奖助研究生的9月份奖助金和2022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将在10月底一并发放。
(联系人:孙艺轩,电话:0756-3668257,地址:珠海校区海琴3号A206-F新奥门31999学工办)
附件:
1.新奥门319992022学年度研究生奖助金申请审批表(硕士用表)
新奥门31999新奥门31999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