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0及2021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情况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曹志欣
发布日期:2022-06-15
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根据《关于报送2020及2021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情况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32号)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经费续拨工作,2020及2021年获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需填报在职在岗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材料
1.《新奥门31999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毕业生工作情况调查表》盖章扫描件(附件1);
2.《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电子版(附件2);
3. 如果离职离岗,若为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离职离岗后仍符合代偿资格的,需另行提交加盖新岗位所在的就业单位盖章的在岗证明。
二、截止时间
2022年6月20日。
三、报送方式
电
附件:1. 新奥门31999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毕业生工作情况调查表
2.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情况审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方式:020-8411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