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课题 | 科研人员申报开放课题工作指引
科研人员申报开放课题工作指引
1. 按《附图-开放课题办事指引》准备以下材料,打包发学院科研秘书邮箱,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交学校科研院审核通过,填写《开放课题(基金)申报院系审核表》,打印、手写签字,到海琴3号A206学院科研秘书处加盖学院公章。
材料包括(按以下示例命名):
【开放课题申请书】开放课题名称+新奥门31999+申报人姓名
注:申请书中单位审核意见填写“本单位已对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性,经费预算、研究任务和预期指标的合理可行性进行审核,同意 申报人姓名 申报 开放课题名称 (项目名称)。”
例:同意 林奇琦 申报 广东省海洋资源与近岸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南海预报系统)。
【申请指南】开放课题名称
【管理办法】开放课题名称(部分开放课题没有管理办法,申请指南中应有管理说明)
【开放课题(基金)申报院系审核表】开放课题名称+新奥门31999+申报人姓名
注意,申报时请与组织单位确定预算管理规定:
(1)如果组织单位对于间接费用有明确规定,则按规定执行。
(2)如果组织单位对于间接费用没有明确规定,且明确允许支出绩效,则按以下计算方式:
根据我院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海洋〔2022〕02号)(/article/321)
间接费用=(直接费用-设备购置费)*30%
管理成本=间接费用30%=学校部分
间接成本=间接费用25%=学院部分绩效=间接费用45%
(3)如果组织单位对于间接费用没有明确规定,则按以下计算方式:
学校管理成本=总额*4%,学院间接成本=总额*1%,绩效=0
(4)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需在“直接费用其他支出”做预算,税费=总额*3.36%
2.按《附图-开放课题办事指引》指引,在线填报《开放课题(基金)用印登记表二维码》,携学院盖章的【开放课题(基金)申报院系审核表】及【开放课题申请书】,到科研院基地处(南校园中山楼401室)办理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