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门31999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2019、2020级本科生: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大学生〔2021〕436 号),开展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不包括2021级。
二、奖学金项目
(一)国家(政府)设立的奖励项目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校设立的奖励项目
1.新奥门31999优秀学生奖学金
2.新奥门31999励志奖学金
3.新奥门31999专项奖学金
三、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
(一)奖励名额
各奖励项目的名额分配请见附件1。
(二)奖励金额
1. 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
3. 新奥门31999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4000元人民币/人;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民币/人;三等奖学金2000元人民币/人;
4. 新奥门31999励志奖学金:一等奖学金4000元人民币/人;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民币/人;
5. 新奥门31999专项奖学金:各奖项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民币/人。
四、参评条件
(一)参评奖学金基本条件
1. 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2. 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3. 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
4. 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5. 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6. 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新奥门31999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2)中规定的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二)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10%(包括10%),同时获评当年度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在前50%;
6.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条件
1. 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8%的学生,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申请资格,按照以上比例计算,不足1人满足条件的按一人推荐(少于8人的评选单位);
2. 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具备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3. 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具备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4. 2018、2019级以班级为单位排名,2020级以年级为单位排名。
(五)新奥门31999励志奖学金参评条件
1.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排名在前50%:综合测评排名前25%(包括25%)的学生可以申请一等奖,综合测评排名25%-50%(包括50%)的学生可以申请二等奖;
3.勤俭节约,生活简朴。
(六)专项奖学金
包括学术创新奖、道德风尚奖、学科竞赛奖、文体艺术奖和学业进步奖。
1. 学术创新奖
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或者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本科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学术论文:以新奥门31999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含正式录用),或作为正式代表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并有论文被会议论文集全文收录,或论文摘要被大会论文集收录,或受邀在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做报告。作者排名应为前三,对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以总排名为准,例如:某论文中有两位并列第一作者,论文总排名第三的学生不能被视作第二作者;
(2) 学术著作:参与撰写、编写或翻译学术著作;
(3) 科技成果:参与已开展成果应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应用性科技成果,要求为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获国家专利授权并已开展成果应用的科技成果;
(4)产生重要影响的决策研究成果:参加决策咨询、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播等方面重要活动的学术报告,并有突出成效,有被政府部门或者学校采纳的调查报告、咨询建议及内部参考等成果;
(5)参加科研项目:参与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 道德风尚奖
用于奖励道德品行表现突出的本科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突出事迹,在学生中起到示范或模范带头作用或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
(2)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学生中起到示范或模范带头作用或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
(3) 参加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或者长期从事志愿服务,在学生中起到示范或模范带头作用或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
3. 学科竞赛奖
用于奖励参加学科竞赛取得突出成绩的本科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际级、国家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
(2) 获得省、市级重要科技奖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个人或团队主要成员;
(3)获得校级重要科技奖项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个人或团队主要成员;
注:以上提到的“主要成员”为个人排名前5名。
4. 文体艺术奖
用于奖励在文体艺术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本科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体育类竞赛:
a. 国际级、国家级体育赛事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b. 省、市级体育赛事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五名的主力队员;
c. 校级体育赛事单项前二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文化艺术类竞赛(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书画、摄影):
a. 国家部委举办的国家级文化艺术类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
b. 省教育厅、团省委等举办的省级文化艺术类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
c. 市教育局、团市委等举办的市级文化艺术类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
d. 校团委等举办的校级文化艺术类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个人或者团队主要成员。
注:文艺、体育特长生不得以特长项目的成绩申请参评本项奖学金。
5. 学业进步奖
用于鼓励在学习上进步较大的本科生,参评条件如下:
(1)学习绩点排名较上一学年进步20%或以上;
(2)未获得其他奖学金。
五、各项奖学金兼得原则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三)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和新奥门31999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捐赠奖学金和新奥门31999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获得新奥门31999优秀学生奖学金或新奥门31999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同时获评专项奖学金,可兼得荣誉,奖励金按单项最高金额发放。
六、评选工作安排
(一)新奥门31999优秀学生奖学金
1. 学工办组织各班开展德育加分及公益时数评定;
2. 学工办公示2020-2021学年平均绩点、德育加分、公益时数及综合测评总成绩;
3. 绩点公示无误后,学工办根据综合评测排名及名额分配评选新奥门31999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在学院网公示,学生本人不需要提交申请;
4. 公示无误后,学工办在奖学金系统相应奖项模块设置学生获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并提交。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1. 10月2日-10月4日,学生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系统上的申请,系统操作请见《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本科生奖学金模块使用手册(学生)》(附件3);另外,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发送至发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以“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命名;
2. 10月5日-10月8日,学工办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奖学金系统上的审查,组织各班年级评定小组组长进行评审,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
3. 公示无误后,学工办将评选结果提交学校学工部。
(三)新奥门31999励志奖学金
1. 10月2日-10月4日,学生完成新奥门31999励志奖学金在系统上申请;
2. 10月5日-10月8日,学工办完成新奥门31999励志奖学金在奖学金系统上的审查,组织各班年级评定小组组长进行评审,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
3. 公示无误后,学工办将评选结果提交学校学工部。
(四)新奥门31999专项奖学金
1. 10月2日-10月4日,学生填写《专项奖学金汇总表》(附件5),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表学术论文等应附pdf文档,获奖等应附奖状照片或网上公示截图jpg,将材料打包后,以“专项奖学金+学号+姓名”命名压缩文件及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 10月5日-10月8日,学工办组织各年级评定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讨论拟获奖名单并公示;
3. 公示无误后,学工办将评选结果提交学校学工部。
附件:
1. 新奥门319992020-2021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 新奥门31999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20号)
3. 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本科生奖学金模块使用手册(学生)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和填写要求
5. 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新奥门31999学工办
2021年10月2日
(联系人:陈老师,13570600061,[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