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单位)、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全省研究生中树立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的榜样,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我校现开展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评选范围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以毕业年级研究生为主。已获广东省优秀学生称号的研究生,在同一学习阶段不得重复参评。我校此次共获得53个推荐名额,学校根据在学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数量的比例和评选的覆盖面以及培养质量,向各培养单位下达推荐参评名额。
二、评选条件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一)政治思想过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术道德合格,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刻苦专研,勤于探索,学风严谨,成绩优良,主要课程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博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5门。
(四)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能力。
1.对非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应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发表论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2.对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若其发表的学术论文未能达到上述要求,一般应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即在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
3.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的一项:
(1)有发明专利,或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
(2)有已被采纳的咨询报告,或发表过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论文,发表论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3)攻读学位期间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
三、表彰方式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
1.各培养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宁缺毋滥。创新能力和水平的评价要破除"唯论文"的顽瘴痼疾,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基础研究的评价重点是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的评价重点是实际贡献和实际效果。各培养单位要坚决杜绝推荐、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仔细核查推荐人员的政治思想、学术道德、学业成绩和创新能力,自觉接受师生监督。推荐名单须经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并在培养单位内部公示3天。
2.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审,评审后的最终名单按照要求公示7天后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3.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研究生教育领域的知名专家对各校推荐的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候选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网站公示7天。最终获奖名单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和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公示为准。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4月23日(周五)17:30前,各培养单位初评确定本单位推荐学生名单,向研究生院报送以下材料:
1.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初选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
2.推荐学生材料,具体如下顺序装订:
(1)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末页“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请留空由学校填写;
(2)候选人的学术成果、实践创新成果、艺术创作成果以及所获奖励的佐证材料。学术论文的佐证材料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佐证材料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提交后不予退回)。复印件统一用A4或A3纸复印(用A3复印的须将文字面向外对折成A4规格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佐证材料需与推荐表(附件2)装订在一起,每位候选人独立1份。
(3)候选人的成绩单(纸质版和扫描版各一份)
(4)培养单位出具的推荐函,函中须明确对推荐人员的政治思想和学术道德情况的审查结论,需培养单位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初选汇总表
2.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
新奥门31999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0日
(联系人:韩昕娜,联系电话:020-84114280,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广州校区南校园研究生院307室)
我院(含南海资源开发与保护协同创新中心)推荐参评名额1人。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根据通知要求,于4月16日下午17:30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提交材料现作以下补充要求:
1、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初选汇总表(电子版)
2、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电子版,以及导师签字后的扫描版)
3、科研成果、实践创新成果、艺术创作成果以及所获奖励的佐证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
4、成绩单(扫描版)
5、请导师对推荐学生的政治思想和学术道德情况进行审查,并给出推荐意见(导师签字后的扫描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