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中国农学会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中国农学会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已启动,为做好奖励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中国农学会青年科技奖面向国内外广大青年农业科技工作者开展评选,一般应在国内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恪守科学道德,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三农”,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追求真理,永攀科技高峰。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农业基础与前沿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对学科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2. 在农业应用研究领域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取得显著应用成效;
3. 在农业科学技术普及、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与产业化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4. 在农业农村经济等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业绩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上述成果应主要在国内取得,候选人应为科技成果的首要贡献者。
(三)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提名渠道和名额
候选人可通过专家提名、单位提名两个渠道推荐。每位候选人只能通过单一渠道被提名。
(一)专家提名候选人。农业相关领域3名正高级职称专家联名提名本专业、领域候选人,3名专家中至少有1名院士,或中国农学会常务理事,或国家科技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或近2届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含创新团队奖和科普奖,第一完成人),或“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称号获得者。专家提名意见是评奖的重要参考。每名专家最多提名3名候选人。
(二)单位提名候选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学会提名本行政区域内候选人;涉农各有关学会或行业协会、中国农学会各分支机构提名本学科、领域或本行业的候选人;省级及以上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和管理单位,中国农学会单位会员提名本单位的候选人。
学校作为提名单位可以提名不超过3名候选人。
各二级单位最多向学校推荐2位候选人,学校最终遴选不超过3名候选人报送中国农学会。
三、提名要求
(一)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贡献,克服“四唯”倾向,保证提名质量。同时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一线以及涉农高新技术企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二)候选人提名材料是奖项评选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三)提名专家、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者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四)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提名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五)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按要求提名候选人。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在单位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需公示候选人基本信息、主要科技成就和贡献等,公示现场或网页需留存照片或截图,作为附件随提名书一同报送。
四、提名工作安排
1. 请各单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每个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需排序)。各单位对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推荐函,各单位请于6月1日前将推荐函连同“2020年中国农学会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一览表”(附件1)1份及其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至科研院。
2. 请于6月1日前将候选人提名书、候选人代表作3篇(册)复印件(装订成册)各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院。
3. 6月10日前,科研院组织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最终确定不超过三位拟提名候选人。
4. 6月30日前,组织开展对拟提名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审核。组织开展拟提名候选人提名材料保密审查。
5. 7月10日前,完成候选人提名材料公示。
6. 7月20日前,向中国农学会报送候选人提名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科学研究院成果管理处
联 系 人:王晓松
联系电话:84115865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点:南校园中山楼105房
附件:1.2020年中国农学会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一览表.docx
2.中国农学会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书.docx
3.《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农学会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科学研究院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