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新奥门31999非实体校级科研机构2018、201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各非实体校级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非实体校级科研机构的管理,推动我校科研创新,促进学科建设,根据《新奥门31999校内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中大科研〔2017〕16号),现开展新奥门31999非实体校级科研机构2018、2019年度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所有2019年1月1日以前成立的新奥门31999非实体校级科研机构。
二、考核程序
(一)各非实体校级科研机构填写《新奥门31999校内科研机构年度报告》(附件1),对2018、2019年度运行情况进行总结;
(二)各依托单位对本单位非实体校级科研机构报告进行审核签章,并汇总提交至科学研究院基地管理处;
(三)科学研究院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非实体校级科研机构评估的依据。
三、相关要求
(一)报告期限
《新奥门31999校内科研机构报告》: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所填报数据须真实、完整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三)意识形态自查内容必须如实填写,不可留空。
(四)逾期无故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参加年度考核的非实体校内科研机构,将依照《新奥门31999校内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中大科研〔2017〕16号)第二十四条予以撤销处理。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要求:请将签名盖章的考核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科学研究院基地管理处,并将电子版命名为“非实体校级科研机构名称+负责人姓名”发至联系人邮箱。
(二)报送时间: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17:00前。
(三)报送地点:南校园中山楼2期306室。
联 系 人: 徐理军 马赛赛
联系方式: 84110894 84115961,[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新奥门31999校内科研机构年度报告》
2.《新奥门31999校内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中大科研〔2017〕16号)
科学研究院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