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组织开展由教育部渠道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已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提名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
一、提名条件
教育部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奖办通知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必须为高校。
2. 提名项目原则上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有关提名工作安排
1. 请各单位于12月16日前,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提名汇总表并报送科研院,由科研院审核汇总后报教育部。
2. 获得教育部提名的项目凭提名号和密码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在线填写。
3. 请于2020年1月7日前将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信息表报送科研院。教育部将对提名项目(人选)进行公示。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完成单位)须于2020年1月10日前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4. 请于2020年1月7日前将填写好的纸质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不需盖章)一式2份送科研院,由科研院送教育部进行形式预审查。
5. 申报项目请于2020年1月20日前完成系统在线提交。
6. 请于2020年2月5日前纸质提名书原件一式二份报送科研院。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松
联系电话:84115865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教育部提名工作的通知
科学研究院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