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申报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 2019-2020 年度 “新能源汽车”“激光与增材制造”“智能机器人和装备制造” 重大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方案》,广东省科技厅现启动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 2019-2020 年度 “新能源汽车”“激光与增材制造”“智能机器人和装备制造”(附件 4)重大专项申报工作,具体的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与本学院(医院、直属系)科研秘书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联系科研秘书进行重置就可登陆申报。
二、申报事项:
1. 资助额度及指南要求请见专题指南 (附件 1-3);
2. 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 项以上(含 3 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 限项申报。在申报同一专项(专题)时,原则上同一研究团队只允许牵头或参与 1 项,同一法人单位只允许牵头或参与不超过 3 项,否则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
4. 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仍可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项目申报);
5. 省科技厅鼓励企业加大配套资金投入,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 70%;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 50%(自筹经费主要由参与申报的企业出资);
6. 技术就绪度与先进性评估。本专项主要支持技术就绪度 4~7 级的项目,其中,技术就绪度目前为 4~6 级的项目在完成后原则上应有 3 级以上提高,目前为 7 级的项目在完成后应达到 9 级。项目应在可行性报告中按照要求(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提供可行性报告提纲)对此进行阐述(指引见附件 5);
7. 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重大专项项目研究成果应为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请各项目按照高质量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的有关要求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出本项目研发内容的高质量知识产权目标,并在可行性报告中按照要求(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系统提供可行性报告提纲)对此进行阐述,勿简单以专利数量、论文数量作为项目目标(指引见附件 6);
8. 如有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 7),并到科学研究院科技计划项目处中山楼 305 房盖合同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我校主持申报的项目签署合作协议盖章时需要提供科研项目申报合作企业关联关系审核表(见附件 8),学院审核盖章交科研院;
9. 每个项目必须附件上传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承诺函共 2 份,模板请见(附件 9);其中一份学院审核盖章交科研院留存;
10. 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11. 经费预算请严格按(附件 10)执行。
三、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9 月 30 日 - 10 月 14 日
由于此专项限项,各单位将申报意向、清单报科研院计划项目处
10 月 15 日 - 10 月 17 日
学校进行项目整合、遴选。告知遴选结果
10 月 18 日 - 10 月 25 日
项目申报时间,合作协议学校盖章及科研秘书审核推荐时间,各项目于 10 月 25 日 12:00 全部提交到等待推荐单位财务审核状态
10 月 25 日 - 10 月 31 日 12:00
学校进行审查,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老师,请老师在此时间进行修改,并于 10 月 31 日中午 12:00 前网上提交,超过时间申报网将全部自动关闭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技计划项目处 胡 菁 刘 薇
84113181 84113216
核算处科研经费管理科 84111020
附件:
1.“新能源汽车” 重大专项指南
2.“激光与增材制造” 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3.“智能机器人和装备制造” 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4.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2019 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 “新能源汽车”“激光与增材制造”“智能机器人和装备制造” 重大专项的通知
5. 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
6. 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指引
7. 合作协议模板
8. 科研项目申报合作企业关联关系审核表
9.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10. 省科技计划经费预算说明
科学研究院
2019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