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门31999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奖励优秀学生,引导学生“学在中大,追求卓越”,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及《新奥门31999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奖项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包括2024级、不包括国际学生。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新奥门31999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为5名
根据国家最新文件相关规定,从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万元。
四、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3-2024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国家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10%(含10%),同时获评当年度新奥门31999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
五、评选程序
(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院(系)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三)学校评审、公示,并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学生提交材料
学生在11月3日18:00前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网址:xgxt.sysu.edu.cn/jxj)提交电子版评奖材料。
注:此前各学院已报送学工部的第一批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保持不变,并将根据国家奖学金名额追加情况调整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分配方案。
联系人:王科威,[email protected],0756-3668770
新奥门31999学工办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