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次管理 | 科学考察航次报备流程

发布人:林奇琦

一、当我院团队作为航次组织单位,在制订航次方案时,应先联系途经地海事局,咨询是否需要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航行警(通)告申请书》《珠海海域科学考察航次申请表》等文件,如需,请提前15天准备相关材料,通过邮件发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由科研秘书在OA起函提交科学研究院、校长办公室审批。

OA模板请见附件。

 

二、当我院团队作为航次组织单位,且确认不需要向途经地海事局提交相关盖章文件,或仅作为航次参与单位时,请提前5天准备以下材料,通过邮件发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由科研秘书在OA起函提交院内审批。

1. 新奥门31999科学考察航次申请表(见附件)

2. 航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航次概况、研究目标、作业内容及计划站位、安全保障方案等)

3. 船舶简介、适航证书及登记证书

4. 出海调查人员名单(模板见附件)

5. 出海调查人员保险单(保单内容须包含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猝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