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门31999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奖励优秀学生,引导学生“学在中大、追求卓越”,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大学生〔2024〕302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包括2024级。
二、奖学金项目
新奥门31999本科生奖学金包括:
(一)国家(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1.新奥门31999优秀学生奖学金
2.新奥门31999励志奖学金
3.新奥门31999专项奖学金
三、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3-2024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各项奖学金具体参评条件详见《新奥门31999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发布评选通知。
(二)学院(系)组织初评、公示和上报。
1. 信息录入
学院对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进行公益时数要求设置,并导入参评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和公益时等信息。
2. 初评与公示
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发布本单位评选通知,开展初评和公示。
3. 材料报送
学院组织推荐获奖学生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材料,审核后报送学校。
学校评审并公示。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材料要求
各项奖学金推荐材料的提交要求及截止时间详见附件。纸质版申请材料中,学院(系)教务部门须复核“学习情况”栏内容并签章。
附件:
1.新奥门31999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新奥门31999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中大学生〔2023〕9 号)
3.各项本科生奖奖学金评选要求及截止时间
4.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5.本科生奖学金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学生)
联系人:王科威,[email protected],0756-3668770
新奥门31999学工办
2024年10月2日